2013年5月29日 星期三

再度重申因應學生參與水域活動頻率漸增,務必落實水域安全宣導,避免溺水事件一再發生,並請將水域安全宣導與游泳及自救救生能力等概念納入學校行事曆及相關課程計畫,強化學生水域安全知能。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2年5月17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020015662號函暨教育部召開101年教育部地方教育事務統合視導檢討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請學校務必利用各種管道如各項會議、學生暑期輔導或活動、返校日等集會方式,並運用學校網站、LED電子字幕機、簡訊及電子郵件、家庭聯絡簿等管道,加強宣導。
三、邇來媒體報導游泳池救生員執勤時把玩手機,有違工作職責,請附設游泳池之學校,除依游泳池管理規範配置足額救生員外,並應加強救生員執勤管理,以維護學生游泳教學安全。
四、為了讓學生方便記誦,教育部體育署提出「救溺五步、防溺十招」,請各校務必加強利用各種管道向學生說明宣導(檔案可至「游泳121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sports.url.tw/):
(一)救溺五步:叫叫伸拋划、救溺先自保。
1、叫:大聲呼救。
2、叫:呼叫119、118、110、112。
3、伸:利用延伸物(竹竿、樹枝等)。
4、拋:拋送漂浮物(球、繩、瓶等)。
5、划:利用大型浮具划過去(船、救生圈、浮木、救生浮標等)。
(二)防溺十招:
1、戲水地點需合法,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
2、避免做出危險行為,不要跳水。
3、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戲水游泳格外小心。
4、不要落單,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
5、下水前先暖身,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
6、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
7、身體疲累狀況不佳,不要戲水游泳。
8、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小心失溫。
9、注意氣象報告,現場氣候不佳不要戲水。
10、加強游泳漂浮技巧,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
五、為強化學生水域安全知能,請將水域安全宣導與游泳及自救救生能力等概念納入學校101學年度及102學年度行事曆及相關課程計畫:
(一)依「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第5條規定,各校為策進及協調全校體育工作及行政業務,得依相關法令設學校體育委員會或相關委員會,審議下列事項:
1、全學年度體育實施計畫。
2、校內重要體育教學及活動之規劃、輔導及推動事宜。
(二)依「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第18條規定,各校應定期辦理水上活動安全教育宣導,並請學校落實游泳及自救能力教學。復依同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學校設有游泳池學者,應舉辦全校水上運動競賽1次。
(三)請將水域安全宣導及自救救生、游泳等概念納入學校101學年度及102學年度行事曆及課程計畫中,除利用朝會時間或各班級適當時段進行宣導外,並輔導各類科課程教師將旨揭概念融入其適宜課程中,以深化學生自救防溺知能。
(四)請學校於5月第4週起至102年10月底於每週五由班導師於所屬班級加強進行水域安全宣導,提醒學生假日出遊安全;並將水域安全宣導時間、地點、內容及參與人數等做成紀錄以備查核,另須填寫「學校水域安全宣導辦理情形調查表」(如附件)。
六、「生命無價」!再次籲請學校重視水域安全,切勿輕忽任何有可能發生的危險,結合任何可運用之資源,守護學生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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