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9日 星期三

再度重申因應學生參與水域活動頻率漸增,務必落實水域安全宣導,避免溺水事件一再發生,並請將水域安全宣導與游泳及自救救生能力等概念納入學校行事曆及相關課程計畫,強化學生水域安全知能。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2年5月17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020015662號函暨教育部召開101年教育部地方教育事務統合視導檢討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請學校務必利用各種管道如各項會議、學生暑期輔導或活動、返校日等集會方式,並運用學校網站、LED電子字幕機、簡訊及電子郵件、家庭聯絡簿等管道,加強宣導。
三、邇來媒體報導游泳池救生員執勤時把玩手機,有違工作職責,請附設游泳池之學校,除依游泳池管理規範配置足額救生員外,並應加強救生員執勤管理,以維護學生游泳教學安全。
四、為了讓學生方便記誦,教育部體育署提出「救溺五步、防溺十招」,請各校務必加強利用各種管道向學生說明宣導(檔案可至「游泳121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sports.url.tw/):
(一)救溺五步:叫叫伸拋划、救溺先自保。
1、叫:大聲呼救。
2、叫:呼叫119、118、110、112。
3、伸:利用延伸物(竹竿、樹枝等)。
4、拋:拋送漂浮物(球、繩、瓶等)。
5、划:利用大型浮具划過去(船、救生圈、浮木、救生浮標等)。
(二)防溺十招:
1、戲水地點需合法,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
2、避免做出危險行為,不要跳水。
3、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戲水游泳格外小心。
4、不要落單,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
5、下水前先暖身,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
6、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
7、身體疲累狀況不佳,不要戲水游泳。
8、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小心失溫。
9、注意氣象報告,現場氣候不佳不要戲水。
10、加強游泳漂浮技巧,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
五、為強化學生水域安全知能,請將水域安全宣導與游泳及自救救生能力等概念納入學校101學年度及102學年度行事曆及相關課程計畫:
(一)依「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第5條規定,各校為策進及協調全校體育工作及行政業務,得依相關法令設學校體育委員會或相關委員會,審議下列事項:
1、全學年度體育實施計畫。
2、校內重要體育教學及活動之規劃、輔導及推動事宜。
(二)依「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第18條規定,各校應定期辦理水上活動安全教育宣導,並請學校落實游泳及自救能力教學。復依同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學校設有游泳池學者,應舉辦全校水上運動競賽1次。
(三)請將水域安全宣導及自救救生、游泳等概念納入學校101學年度及102學年度行事曆及課程計畫中,除利用朝會時間或各班級適當時段進行宣導外,並輔導各類科課程教師將旨揭概念融入其適宜課程中,以深化學生自救防溺知能。
(四)請學校於5月第4週起至102年10月底於每週五由班導師於所屬班級加強進行水域安全宣導,提醒學生假日出遊安全;並將水域安全宣導時間、地點、內容及參與人數等做成紀錄以備查核,另須填寫「學校水域安全宣導辦理情形調查表」(如附件)。
六、「生命無價」!再次籲請學校重視水域安全,切勿輕忽任何有可能發生的危險,結合任何可運用之資源,守護學生生命安全。

學校實施游泳教學應注意安全,並妥善預防學生溺水情事、規劃意外事件發生之應變與復原等相關措施,以有效降低溺水意外發生。

一、邇來媒體報導某市國小實施游泳教學,因學童全身癱軟在游泳池而溺斃;請學校實施游泳教學,務必依游泳池管理規範,選擇符合配置救生員人數之合格游泳池 實施教學,另教練與學生人數之比例,應依規範第13點辦理,並請學校安排老師或志工擔任守望員,以提升學校游泳教學之安全。
二、近來天候不穩定,倘遇到大雨、閃電打雷或水溫過低之情況,學校應依情況暫停實施游泳教學,以免學生發生危險;另學生倘有身體不適或其他特殊因素無法上游泳課,學校應尊重學生意願,不可勉強。
三、檢送「水域活動意外事故處理參考流程圖」1份。

函轉法務部「贏家的選擇」防詐騙公益廣告,惠請老師下載影片作為反詐騙教育參考運用。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5月2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20049411號函辦理。
二、法務部為提高反詐騙宣導教育成效,特針對「廣西南寧詐騙案」犯罪手法,結合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與原住民電視臺,邀請職棒球星陳金鋒拍攝製作「贏家的選 擇」防詐騙公益廣告,現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及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網頁均可供下載,請貴校運用相關教育時機(融入教學或納入聯課活動 等),自行上網下載作為反詐騙教育宣導運用輔助教材。

2013年5月2日 星期四

為因應學生參與水域活動頻率漸增,請務必落實水域安全宣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2年4月22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0200124471號函辦理。
二、為防範溺水事件發生,除提倡各校推動游泳教學外,函請學校運用各種宣導管道,強化學生水域安全之觀念(本府102年2月26日府教體字第1020036147號函暨102年3月25日府教體字第1020054038號函諒達)。
三、請 貴校將水域安全宣導與游泳及自救救生能力等概念納入學校102學年度行事曆及相關課程計畫,強化學生水域安全知能;並請於5月中前至少完成1次全校性水域安全宣導,並將實施之時間、地點、實施方式、參與人員、佐證照片等相關內容製成書面紀錄,併同「學校推動水域活動安全教育檢核表」(如附件)存校備查。
四、請加強利用各種管道如學校網站、簡訊及電子郵件、家庭聯絡簿等管道,加強宣導下述內容:
(一)請家長與學生應特別注意各項校外活動之安全性,參與運動時應注意:
1、尋求安全的運動環境。
2、足夠的熱身活動。
3、避免運動傷害意外發生。
4、注意身體水分補充。
5、運動後維持身體保暖。
6、切勿過於激烈或超過身體負荷之運動。
(二)參加水域運動時尤須注意:
1、游泳應在合格標準游泳池,並有救生員在場。
2、從事水域活動務必穿著救生衣。
3、聽從指導人員指示。
4、切勿擅自脫離團隊。
5、水域活動中,請勿跳水、嬉戲、玩鬧。
五、請有效運用公布之安全或危險區域相關資訊,進行宣導及防制措施:
(一)本縣教育資訊網→訓輔體衛→防溺教育參考資源(網址:http://www.cyc.edu.tw/)。
(二)學生游泳能力121網站 (網址:http://www.sports.url.tw/),包含溺水事件發生率較高之水域、相關單位公布的防溺須知、水域活動安全常識等資訊。
(三)內政部消防署防災知識網→登山戲水篇→水上活動安全注意事項(網址:http://210.69.173.1/nfa_k/Show.aspx?MID=375&UID=376&PID=372)。
(四)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防救災數位學習網→水上活動注意事項(網址:http://elearning.ndppc.nat.gov.tw/elearning/)。
(五)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網→行政資訊系統→觀光資源→水域遊憩活動→相關公告(網址:http://admin.taiwan.net.tw/public/public.aspx?no=196)。
六、為了讓學生方便記誦,教育部提出「救溺五步、防溺十招」,請務必加強利用各種管道向學生說明宣導(檔案可至「學生游泳能力121網站 」下載)。
七、檢附「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各級學校推動學生水域安全注意事項」1份。